6月30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设立分会场,组织收看全省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政策宣讲会。资产设备管理部、基础建设部、总务后勤部、财务部、审计工作部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物资招标采购中心全体人员参会学习。
本次宣讲会由省教育厅主办,旨在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教育部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及省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招标采购方面不当牟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中山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东莞市教育局分别围绕内控建设、自查自纠及带量集中采购新模式作经验交流。省财政厅专家从制度沿革、采购方式、程序规范、常见问题及监管等五个维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重点阐释“整、建、促”三年行动,剖析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乱收费、供应商造假及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警示教育。专家指出,采购人须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意向公开及需求审查机制,严控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确保采购全流程合法合规。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紧扣纠治乱象目标,精准施策;二要聚焦需求源头与履约验收,健全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三要推进数字化建设,强化预警防控,有效防控潜在风险。
下一步,我校将以此次宣讲会为契机,对标先进高校经验,严格落实上级专项整治要求,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压实采购主体责任,狠抓需求管理与履约验收关键环节,加快推进采购数字化转型,坚决杜绝“四类”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政府采购质效,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